1.与评估目的相关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;
2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公司章程及企业财务制度;
3.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;
4.企业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财务报表
5.企业未来5年的收益预测表及其说明;
6.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;
7.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;
8.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;
9.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;
10.现金库存盘点表、银行对帐单和余额调节表;
11.往来款询证函;
12.存货盘点表;
13.产成品销售价格表;
14.有关企业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或其他替代性文件;
15.有关企业资产的存放证明;
16.有关重要资产的购置发票、协议、付款凭证和照片;
17.车辆行驶证;
18.企业厂区总平面图;
19.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;
20.房屋建筑物的预(决)算资料以及当地的取费依据;
21.无形资产(商标、专利、非专利技术)转让协议、注册申请及有关证书;
22.土地使用权证书;
23.当地基准地价或土地取得、开发费用的支付凭证;
24.长期股权投资中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协议、同期会计报表;
25.企业年度审计报告、增加资本的验资报告;
26.企业管理当局就某些重大事项的申明。